welcome

:::
  人事公告  
     
 
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 | 回列表 |
人事公告
標題 函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有關各縣市教師經臺閩介聘至該市 國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注意事項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2015/4/18
發布單位 人事室
點閱次數 1077
詳細內容

一、高雄市餐旅國中自104年8月1日起將改隸為國立學校,未來臺閩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將不得參加高雄市市內介聘,請有意申請介聘至該校之教師審慎選填志願。

二、依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規定,介聘至該市特偏地區之教師須至少服務滿六學期,始得參加該市市內介聘,有意申請介聘至該市教師,可於該局網頁→法令規章→搜尋「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介聘作業要點」,詳閱相關規定。

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
相關檔案 點選檔名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
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(pdf檔)
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(pdf檔)